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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陽自治縣2016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作者:grandmawendy.com 時間:2016/6/29 閱讀:576次

 酉陽自治縣2016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jù)《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fā)〔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26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38人。

    一、 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涞脑瓌t,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 招聘崗位及名額

    此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138名,其中:教育事業(yè)單位77名、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 58 名、縣氣象局2名、縣委黨校1名,具體崗位要求詳見《酉陽自治縣2016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招聘崗位的專業(yè)要求,統(tǒng)一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2016年上半年修訂)。

    三、 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3、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熱愛本職工作;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5、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附件1);

    6、符合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 10日以后出生),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詳見《一覽表》(附件1)。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縣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yè)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與現(xiàn)工作單位(崗位)有服務期限約定或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guī)定。

    四、 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611- 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報名地點:酉陽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會議室(桃花源街道桃花源中路26號)。

    (三)報名材料及相關事項:請報考者仔細閱讀本簡章要求,選擇適合自己的崗位誠信填寫《酉陽自治縣2016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網上自行下載),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崗位要求相符的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2016年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憑學校簽章的《就業(yè)推存表》原件或經學校簽章的《酉陽自治縣2016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見附件3,網上下載)原件、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有工作單位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到指定地點報名。經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記照片3張(黑白、彩色均可),并按規(guī)定繳納筆試考務費100元(公共科目、專業(yè)科目兩科)。

    報考對戶口有限制的崗位的考生須在報名開始日(2016711日)前取得崗位所要求的戶口,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核時須提供戶口薄。原戶籍為所限戶口區(qū)縣的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原戶口薄或戶籍證明。

    本次報名不接受電話、傳真、網上報名,如需委托他人報名的,在出具上述證件、資料的同時,還須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本次招聘考生須對自己提供的資料、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準確性負責,如因資料、信息不真實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四)各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與實際報名人數(shù)比例須達到1:2方可開考,未達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shù)至規(guī)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該招聘崗位。其中,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在征詢考生同意后,可在報名結束的第2天,在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中進行調劑(只要能開考招聘1人的崗位不再調劑)。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考人員,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五)《準考證》領取:考生憑身份證或繳費收據(jù)于2016719日上午900-1200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yè)科目測試。

    1、公共科目筆試內容:衛(wèi)生類崗位(不含會計崗位)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衛(wèi)生類)》,其中綜合基礎知識占70%、衛(wèi)生公共基礎知識占30%;教育類崗位和黨校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其中綜合基礎知識占70%、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占30%;縣自然災害預警管理辦公室招聘崗位和縣人民醫(yī)院招聘的會計崗位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分值為100分。

    2、專業(yè)科目筆試內容:所有崗位的專業(yè)科目筆試內容為《管理基礎知識》,分值為100分。

    筆試時間:初定2016 7 20日上午(具體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面試。根據(jù)考生的筆試總成績,按擬招聘崗位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以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則并列進入面試。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shù)至規(guī)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shù)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xiàn)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筆試成績均需達到60分以上或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筆試總成績。全科教師崗位和幼兒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全科教師崗位說課內容為小學教學教材,幼兒教師崗位說課內容為學前教育教材;其余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組須寫出書面報告,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若面試前,經確認因考生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的,可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后,所有環(huán)節(jié)不再遞補。

    在筆試、面試環(huán)節(jié)有缺考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程序。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成績計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shù)。

    六、體檢

    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則依次按面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的順序,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按照《關于轉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fā)〔200525號)、《關于轉發(fā)〈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發(fā)〔2007113號)、《關于轉發(fā)〈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049號)、《關于轉發(fā)〈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37號)和《轉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3193號)等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結合本行業(yè)或崗位實際需求條件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義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組織、編辦、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八、公示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考核總成績、體檢人員、擬聘用人員等有關事宜,將在酉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考生可登陸酉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酉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職稱、所學專業(yè)、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九、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的時間,持相關證件到指定地點報到。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fā)〔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fā)〔200668號)的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享受相應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凡簽訂聘用合同者,必須在酉陽服務5年以上,未滿服務期的,解除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xiàn)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6 8 1日前持身份證、畢業(yè)證、報到證,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等其他證明材料,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研究生學歷畢業(yè)生須于201612  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按規(guī)定時間不能出具相應證件、出具證件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相符或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直接關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必須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嚴格按照簡章規(guī)定執(zhí)行。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公開招聘咨詢電話:02375559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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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四川衛(wèi)生人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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